发表时间: 2022-12-12 11:07
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气象部门预测研判,受外源性输入污染和本地不利气象条件共同影响,12月11日—12日,我市将出现重度或中度污染天气。12月11日,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通告,自12月11日7时起,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,同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。
健康防护指引:建议儿童、老年人和呼吸系统、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,采取个人防护措施。视情况可暂停中小学户外体育课和早晚间锻炼。
建议性减 排措施: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,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。减少汽修、家装等过程中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。
强制性减排措施:按照2022年衡阳市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要求执行动态减排,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相应级别管控和减排措施。重点对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、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开展监管执法,督促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;督促水泥行业重点企业落实错峰生产计划。
停止大型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,严格落实各类工地、料场、堆场扬尘防治措施,做好洒水降尘工作。对城市道路机械清扫、洒水、冲洗频次比平常增加2次以上,城区主次干道每天保证5次道路洒水,雾炮车每2小时作业一次,减少地面起尘。
限行区7:00—21:00以内禁行散装材料、渣土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(生活固体废物清运车除外);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,采取错峰运输方案;暂停各类柴油机械作业,加强对区域柴油货车的通行管控(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、重点民生工程除外)。
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烟花爆竹燃放,加强对城区餐饮油烟的巡查,确保餐饮油烟治理正常运行;全市范围内禁止秸秆焚烧、垃圾焚烧、露天烧烤。(全媒体记者伍施施 编辑唐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