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时间: 2021-10-31 20:47
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通警察 大队关于疫情期间对违反
限行规定车辆进行处罚的提示
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,根据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相关要求,疫情期间,对国省道、县乡道路、城区道路进行交通管制,除公务用车、防疫应急、执勤执法车辆外,所有车辆(私家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等)禁止上路行驶,对在疫情期间违反道路限行规定的车辆,再次提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相关规定,利用电子警察抓拍和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,对甘州区辖区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24小时抓拍(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一律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;对情节严重、不听劝阻的将给予罚款500元,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)。
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限行规定,积极配合公安交警、疫情防控部门工作。
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1年10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