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根据国务院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、《山西省
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、《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》等相关规定,现就吕梁市城区营运类黄标车禁行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16年11月20日零时起,吕梁市城区范围内所有营运类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;
二、对于在2016年11月20日零时后,在吕梁市城区行驶的营运类黄标车,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法扣留并报废。
吕梁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办公室
2016年1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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